武汉劳务派遣工权益受损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7-03-22 14:35 作者:admin888 点击:次
在武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不断发展中,用工单位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很容易受到破坏,当劳务派遣工权益受到损害时,谁该为此负责任?
为了保证劳务派遣工的权益,防止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对派遣员工造成损害,同时为了促使用工单位与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重要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此规定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关于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也有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可见,从程序到实体上都已完成了因用人单位的行为使履行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
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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